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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友仁老師培領助學金
申請資格
- 本系所有學制在學學生,且其前一學期修習總學分未有二分之一以上不及格者【必要條件】。
- 證明自己領導能力的敘述,依照申請表提交申請所需之資料。
- 如有低、中低收入證明之申請者,本助學金考慮低收入戶者已經擁有政府全額補助,申請時以中低收入作為優先考量。
- 曾獲本助學金補助/資助且資格仍符合上述申請資格者,不限其申請次數。
申請時間
自每一學期的開學日起,至期中考後一週結束前向系辦提交申請資料
申請應繳資料
- 紙本申請書
- 能證明自己領導能力的敘述(敘述500字內)
- 成長經歷自我描述
- 社團及活動經驗描述
- 工作及興趣經驗描述
- 人際關係描述
- 生崖規劃描述
- 推薦信(導師、系主任、社團老師或社團負責人,無規定格式)
- 其他有利補充資料(如清寒證明、成績單、社團/活動佐證等)
- 學雜費繳費收據證明或就學貸款收執聯(第三聯)影本
- 回饋切結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