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SSIONS
招生專區
電機與系統組
114學年 特殊選才 電機與系統組
一、招生名額:2名
二、資格條件:
- 參加國際或全國性電機、控制、機器人或其他相關競賽獲獎,並持有證明者。
- 參加國際或全國性的科展競賽獲獎,並持有證明者。
- 就讀高級中等學校科學班,成績優異,並持有證明者。
- 具電機、電子等相關領域之乙級或丙級技術士證照者。
- 參加高級中等學校數理或資訊學科能力競賽表現優良者。
- 具本系組領域特殊才能或獨特潛力,例如:創新創意力與實作相關社團(機器人、微控制、軟韌體)之重要幹部,並可提供相關佐證資料者。
- 符合經濟弱勢資格(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且數學(或物理)成績優良,並可提供相關佐證資料者。
- 其他能展現該領域能力表現之有利審查資料或證明文件者。
三、繳交資料:
- 學歷(力)證明(如學生證、畢業證書、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身分證明或其他同等學力證明影本等)
- 高中(職)歷年在校成績正本(含班級、類組名次),或國外具公信力之入學用大型測驗成績、自學成績證明等
*如無法提出高中(職)在學成績證明或上述成 績者,得以其他成績證明取代,並於該成績證明內敘明理由。 - 特殊選才資格證明(競賽成果或特殊表現證明,符合1至8項其中一項之相關證明文件)
- 自傳(含個人成長歷程、申請動機、專業特殊表現)
- 其他有助於審查之資料(如:社團、幹部、語文能力檢定、數理及資訊競賽獲獎或技術檢定證明…等)
四、成績占比:
- 50% 書面審查
- 50% 面試
五、同分參酌順序:
- 面試
- 特殊選才資格證明(競賽成果或特殊表現證明)。
- 高中 (職) 歷年在校成績正本(含班級、類組名次),或國外具公信力之入學用大型測驗成績者、自學成績證明等。
- 自傳
六、備註:
- 優先錄取不同教育資歷學生(含境外臺生、新住民及子女、經濟弱勢學生、實驗教育學生)1 名。
- 依所附資料得於左列 2~4 項內酌予加分。
- 「參加競賽獲獎結果或成績」如該競賽因 COVID-19 疫情暫緩或取消辦理等情事,本系會依照招生提出的有利相關文件納入考量 (例如相關研習證明或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