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友仁老師培領助學金(本系生)

賴友仁老師培領助學金(本系所有學制在學學生)

更新時間:2023/04/27

申請資格

  1. 本系所有學制在學學生,且其前一學期修習總學分未有二分之一以上不及格者 [必要條件]。
  2. 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 A類:熱心公益者(申請時,請舉實例說明)。
    • B類:申請時之前一學期(含寒假或暑假期間)主導策畫並舉辦大型活動者,或擔任校內(或校際)學生社團負責人者(例如班代、系學會會長、各地區高中校友會會長、其他各式社團社長…等)。
  3. 符合上述各項者,以中低收入優先(低收入戶者,因政府已有全額補助,不納入優先列)。
  4. 曾獲本助學金補助/資助且資格仍符合上述各項者,不限其申請次數。
  5. 同一學期同一人不能同時申請A類與B類。

申請時間

自每一學期的開學日起,至期中考後一週結束前向系辦提交申請資料

申請時所需資料

以下資料除紙本申請書活動籌辦單位之推薦信以外,其他皆可以PDF檔案從 Teams 傳給助教。

  1. 紙本申請書。
  2. 自傳。
  3. 主導策畫並舉辦大型活動之申請或證明文件:
    校內(或校際)學生社團負責人證明文件、或班級代表證明文件。
  4. 舉辦大型活動之事蹟(照片或活動紀錄等):
    社團會長、班級代表任內之具體活動/事蹟(照片或活動紀錄等)。
    說明活動/事蹟的含意與影響,以及申請者在該活動/事蹟中的貢獻度。
  5. 活動籌辦單位之推薦信函(班級代表需有導師的推薦信、系學會長需有系主任的推薦信)。
  6. 低收入或中低收入戶之證明。
  7. 學雜費繳費收據或證明(如同學為就學貸款,可使用 就學貸款第三聯影本 作為學雜費繳費證明)。

以下資料除紙本申請書活動往返交通(不含機票、高鐵)、住宿與庶務等費用之收據以外,其他皆可以PDF檔案從 Teams 傳給助教。

  1. 紙本申請書。
  2. 參與校內或校外單位服務志工之證明。
  3. 志工服務等熱心公益事蹟(照片或活動紀錄等)。並說明其意含與影響。
  4. 低收入或中低收入戶之證明。
  5. 活動往返交通(不含機票、高鐵)、住宿與庶務等費用之收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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