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換生

交換生

交換生學習計畫 (Exchange Student Program)

簡介

  交換學生計畫建立在與姊妹校平等互惠的原則下,簽訂協議,互相提供出國及來校進行短期、非學位的學習機會。學生前往姊妹校研修一學期或一學年,身分等同該校學生,所修學分可互相採認,以提供兩校學生實質的交流機會。
 
  若想參加國際處主辦之校交換學生計畫,同學必須先參加出國交換生甄選,以取得本校推薦提名資格,再檢送申請資料給姊妹校審核。校內各院、系/所亦有基於不同協議交換計畫,由各院、系/所自行辦理甄選,詳情請逕洽各院系辦公室。

報名資格

  1. 本校在學學生,大學部三年級、研究所一、二年級在學學生。
  2. 大學部學生在校學業成績平均75分以上,研究生在校歷年學業成績平均80分以上(研究所一年級學生須附大學四年成績單),並經所屬系、所、院初選通過並推薦者
  3. 語言能力(請同時檢附合格證書及合格成績):(1)研究所學生,均須檢附日本語能力檢定JLPT N1合格證明及成績單(2)大學部學生,須檢附日本語能力檢定JLPT N2以上合格證明及成績單
  4. 身心健康情形足堪出國留學,並有自信能具獨自海外留學之抗壓能力與適應能力者。為確保學生海外留學時之安全,請家長與學生本人主動告知是否有曾身心重大疾病之就診記錄。
  5. 其他:參加交換生甄選需符合簡章明訂之要求,各姊妹校有其各自訂定之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