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系/雙主修
申請標準
- 前一學期所修習學分達十二學分以上且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達七十五分以上者,得自每學年度第二學期申請加選一個雙主修。
109學年度申請時間:
- 5月20日(星期三)至6月2日(星期二),逾期不予受理。
- 申請表需經兩系系主任簽核後,於6月2日(星期二)前,繳回原系辦彙整。
附件
淡江大學學生修讀雙主修辦法
淡江大學學生修讀輔系辦法
淡江大學輔系申請表
淡江大學雙主修申請表
輔系/雙主修
申請標準
109學年度申請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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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江大學學生修讀雙主修辦法
淡江大學學生修讀輔系辦法
淡江大學輔系申請表
淡江大學雙主修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