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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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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113年第六屆第二次「電網人才發展聯盟獎學金」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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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依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113年9月12日工研院字第1130019186號函辦理。

二、獎助項目:優秀專題提案獎(大學部)、傑出專題成果獎(大學部)、優秀學生獎學金(研究所)及成績優異獎學金(聯盟實務班),各項資格與規定詳獎學金評選及發放辦法。

三、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13年11月1日止。

四、詳細資訊請至工業技術研究院電網學校查詢及下載。

五、本組已將相關辦法公告於學生事務資訊系統,申請同學應於申請期限內,將申請書簽名後,併同相關資料之電子檔寄送至susannah1207@itri.org.tw

六、請貴院協助公告,並轉知電機系等相關系所。

七、業務聯絡人:生活輔導組李健蘭組員,分機3436。

 

電網人才發展聯盟獎學金評選及發放辦法:

壹、 電網人才發展聯盟(以下簡稱本聯盟)為培育電網與電力領域人才,並吸引優秀人才投入此領域進行研究與就業,特設置「電網人才發展聯盟獎學金」(以下簡稱「電網人才獎學金」)。
貳、 「電網人才獎學金」共分為四大類,分別為:優秀專題提案獎(大學部)、傑出專題成果獎(大學部)、優秀學生獎學金(研究所)、成績優異獎學金(聯盟實務班)。
參、 各獎項之資格與相關規定:
一、優秀專題提案獎(大學部)
1. 資格:(1)、各大專院校各系所在學之大學部全職學生,已修畢電路學(或電工學)等同課程。
               (2)、已修畢或願意另修至少三門電力工程相關課程(如:電力系統…等)。
2. 申請文件:獎學金申請書(附表1)、專題提案摘要(附表3)、歷年成績單(含111學年度下學期GPA成績)、其他電網與電力領域相關有助審查資料(如:專題指導教授推薦函(附表2))。
3. 員額與獎金:學生可獲新台幣1萬元整。以10名為原則。
4. 評分標準:學期成績(30%)、專題內容(70%,含創新性、可行性、產業利用性、其他有利申請資料等)。
二、傑出專題成果獎(大學部)
1. 資格:(1)、各大專院校各系所在學之大學部全職學生(含預研生),已修畢電路學(或電工學)等同課程。
               (2)、已修畢或願意另修讀至少三門電力工程相關課程(如:電力系統…等)。
2. 申請文件:獎學金申請書(附表1)、專題指導教授推薦函(附表2)、專題成果摘要(附表3)、專題成果報告(建議包含研究主題、目次、摘要、研究動機/目的、研究方法、文獻探討、研究結果、參考文獻等)、歷年成績單(含111學年度下學期GPA成績)、其他電網與電力領域相關有助審查資料。
3. 員額與獎金:學生可獲新台幣3萬元整,指導老師可獲1萬元整。以6名為原則。
4. 評分標準:學期成績(30%)、專題內容(70%,含創新性、可行性、
產業利用性、其他有利申請資料等) 。
三、優秀學生獎學金(研究所)
1. 資格:各大專院校在學之研究所全職學生(含應屆畢業生),並從事電力工程相關領域研究。
2. 申請文件:獎學金申請書(附表1)、指導教授推薦函(附表2)、歷年成績單(含111學年度下學期GPA成績)、碩博士論文研究方向摘要(附表3)、碩博士論文進度報告或碩博士論文、其他電網與電力領域相關有助審查資料。
3. 員額與獎金:學生可獲新台幣3萬元整,以5名為原則。
4. 評分標準:GPA佔30%、論文內容(70%,含產業利用性、創新性、可行性、就業規劃,其他有利申請資料等)。
四、成績優異獎學金(聯盟實務班)
1. 資格:參與本聯盟設立之「電網學校實務菁英班」之學員,課程完成率達80%以上。
2. 申請文件:獎學金申請書(附表1)、實務菁英班成績單、其他電網與電力領域相關有助審查資料。
3. 員額與獎金:學生可獲新台幣3萬元整,以5名為原則。
4. 評分標準:就業班成績(60%)、就業規劃(40%)。
肆、 等第制成績計分(GPA)各校計分標準略有差異,為使評分基準一致,並符合本辦法獎勵之精神,依本獎學金發放辦法之公式計算GPA成績,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如學校成績「等第制轉換對照表」。如有登載不實,將不予受理。
GPA成績之計算,以換算為滿分4.3為準,範例如下:
(1). 【滿分4分】例:3.7/4*4.3 = 3.978,計分3.98。
(2). 【滿分4.3分】例:3.7,計分3.7。
(3). 【滿分100分】例:86/100*4.3=3.698,計分3.70。
(上述GPA計算方式皆計算到小數第三位,四捨五入至小數點第二位)
伍、 專題類獎項(包含優秀專題提案獎與傑出專題成果獎)。
陸、 相關獎項、員額與獎金,本聯盟保留調整之權利,員額部分擇優錄取,並得從缺。
柒、 獎項審查以書審為主,依各獎項提供相關申請文件,如未配合檢附查核文件或提供相關資料,將不予受理,但必要時得要求申請人於審查會議中進行報告。
捌、 獎項得獎人需配合本聯盟辦理之頒獎活動。
玖、 「電網人才獎學金」每年辦理兩次為原則,相關時程將另行公告。
壹拾、「電網人才獎學金」由本聯盟之「獎學金評審委員會」負責辦理審查與相關作業。
壹拾壹、 本評選辦法經本聯盟通過後施行,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