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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URSE

在校生專區

  一、畢業學分

學制/系級 入學年度 畢業學分 通識核心學分 系必修學分 系內選修學分 其他選修學分

 

電機資訊組

電機通訊組

電機與系統組

114 學年度 128 24 65 9 30
113 學年度 128 24 70 12 22
112 學年度 128 26 71 11 20
107-111 學年度 128 26 71 15 16
106 學年度 137 26 71 23 15

進修學士班

107-113 學年度 128 26 62 23 17
106 學年度 137 26 71 23

15

 

備註:

1.系內選修學分承認規則

(1) 107學年度起入學:修習三組及進學班開設之系選修科目得承認為系內選修;惟依本校規定,限應屆畢業生可跨學制選課

(2) 工學院共同科限以下本系教師授課科目得承認為系內選修:「類神經網路概論(2)」、「海洋科技探索(2)」、「海洋科技與環境(2)」、「創新與創業(2)」、「企業智能化營運實務與應用(3)」、「新興海洋產業實務(2)」、「智慧生活導論與應用(3)」、「半導體世界(2)」

2.自由選修學分承認規則

(1) 軍訓、體育不可列入自由選修。

(2) 重修成績已及格的科目,不可列入自由選修。

(3) 不可選修學制不同的課程。

 

二、英語能力檢定畢業門檻

1.日間學制學士班學生需符合下列任一英語能力檢定畢業門檻條件,始得畢業。

(1) 修習本校英文(一)及英文(二)課程,且英文能力測驗(二)成績七十分以上者
(2) 依本校「新生抵免英文(一)、英文(二)課程實施要點」申請英文(一)或英文(二)學分抵免通過者。
(3) 通過各種英語能力檢定標準1
(4) 以英語為母語之外國學生,向英文學系或英美語言文化學系申請英語能力認證通過者。

(5) 英文能力測驗(二)未達70分或提供成績單證明未通過各種英語能力檢定標準,經電機系辦審查後,得於大三起修習「進修英文」,修課及格始得畢業。

*進修英文學分不計入畢業學分,成績亦不列入學期成績及歷年成績中計算。

2.各種英語能力檢定標準對照表。

種類

 全民英檢

(GEPT)

托福(TOEFL)

 多益

(TOEIC)

 雅思

(IELTS)

歐洲語言能力

參考指標

(CEF)

電腦型態

(CBT)

網路型態

(iBT)

紙筆型態

(PBT) (ITP)

畢業門檻  中級 初試   123 42   460 550   4.0級以上 B1 

 

備註:

1.通過各種英語能力檢定標準後,請先至「外語能力檢定登錄暨審核系統」登錄,後持成績單正本至電機系辦(E629)認證,認證通過後始得領取學位證書。

2.第一學期應於1月31日前提出,第二學期應於9月30日前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