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專業領導人才培育學分學程

學分學程

工程專業領導人才培育學分學程

107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電機系系務會議通過(108.03.07)
107學年度第2學期工學院課程委員會議通過(108.3.20)
107學年度第2學期教務會議通過(108.5.17)

一、學程名稱:淡江大學工程專業領導人才培育學分學程

二、設置宗旨:

本學程參與學系為發展學系特色,且為培養出有超強競爭力的工程與科技從業人員、經理人,且在成為高階主管,企業人後,知曉如何正派經營公司,並得以永續經營,回饋國家與社會,特設置本學分學程。

三、設置學程類別:學分學程。

四、參與之教學單位:電機工程學系、資訊工程學系、管理科學學系。

五、授課師資:電機工程學系、資訊工程學系、管理科學學系、淡江大學通識與核心課程中心。

六、學程必選修科目暨其學分數及應修學分總數:

學程必選修科目詳附表1,學生修習本學程科目學分,本學程至少20學分,所修讀之學分得計算於畢業學分中,惟修習科目學分與雙主修、輔系課程相同者,畢業學分只計算一次。

七、行政管理:

(一) 本學程業務由電機工程學系主辦,資訊工程學系、管理科學學系共同推動,每學期開學前,在本學程辦公室、網站http://www.ee.tku.edu.tw 公告學程開設與承認課程;學生必須於學校規定之時間內選課。

(二) 修畢學程規定課程者,得檢附學程證明申請書及成績單影本,向本學程參與各系辦公室提出資料審核,彙整資料與名單之後轉予電機系辦(本學程辦公室)統一提出申請。經審查通過後,再由教務處發給「淡江大學工程專業領導人才培育學分學程證明書」。

(三) 本學程因故須終止實施時,將於終止一學年前提具終止說明書。經工學院院務會議及教務會議通過後,公告終止實施。

(四) 本學程之推動與督導由電機工程學系所屬課程委員會負責。

八、招生名額:

本校各學系學士班非應屆畢業之學生,於在校期間得申請修習本學程,名額不限。

九、受理申請之資格規定及核可程序:

本學程採申請登記制,每學期加退選前,填具學程修讀申請表及攜帶學生證至各參與學系辦公室提出資料審核,彙整資料與名單之後轉予電機系辦(本學程辦公室)辦理。

十、其他特殊規定事項:

本學程相關之開課與修課規定得依本校「跨系所院學程設置規則」、「工學院跨系所學程設置規則」及工學院各系之相關規定辦理。

    學分數 備註
社團

服務

選修

(至少

2學分)

社團學習與實作 1學分
創意與溝通 (通核榮譽學程) 1學分 任選一門
團隊領導與服務(通核榮譽學程) 1學分
社團服務學習 (校共通) 2學分
社團經營與職涯發展 (校共通) 2學分
基礎

選修

(至少

8學分)

工程倫理 (院共同上) 2學分 任選一門
企業倫理 (管科系2下) 2學分
管理經濟 (管科系1下) 3學分 任選一門
工程財務管理概論 (工學院共同上) 2學分
科技永續 (通核) 2學分 任選一門
環境未來 (通核) 2學分
環境倫理 (通核) 2學分
地球生態環境(通核) 2學分
海洋科技與環境(工學院共同) 2學分
科技未來(通核) 2學分 任選一門
科技進化(通核) 2學分
經濟未來(通核) 2學分
專業

進階

(至少

8學分)

科技公司領導人才之素養(電機系4下) 2學分 任選一門
中小企業經營管理 (管科系3下) 3學分
創新與創業 (工學院共同下) 2學分 任選一門
科技管理 (管科系3下) 3學分
專案管理 (工學院共同下) 2學分 任選一門
專案管理 (管科系3下) 3學分
工程專案管理 (電機碩士) (電機進學4下) 3學分
電機工程講座 (電機碩士1上) 2學分 任選一門
企業經營講座 (商管學院共同上) 2學分
資訊科技暨產業競爭力、資訊通訊科技產業發展、資訊與通訊科技發展(工學院共同下) 2學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