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機器人學分學程

學分學程

智慧機器人學分學程

108年10月23日  108學年度第1學期教務會議修正通過
  • 第一條  有鑑於國家及產業界以智慧自動化與機器人為科技及研究發展重點,特設此學程以培育智慧自動化與機器人領域之人才,並提升本校在產業界之競爭優勢,特訂定「淡江大學工學院智慧機器人學分學程實施規則」(以下簡稱本規則)。

 

  • 第二條  凡本校之在學學生,對智慧自動化與機器人相關領域有興趣者,均可申請修習。

 

  • 第三條  本學程採申請登記制,於每學期開學後至加退選結束前,請攜帶學生證並填妥附表二之「淡江大學工學院智慧機器人學分學程修習申請表」,至電機系辦公室提出申請。

 

  • 第四條  本學程修習規定如下:
    • 一、修習本學程之學生必須至少修畢學程認可之26學分課程,其中至少應有9學分不屬於學生主修系(組)、所,方可取得核發學程證明書之資格。
    • 二、學程之必、選修科目詳見附表一之「淡江大學工學院智慧機器人學分學程修業科目表」。

 

  • 第五條  本學程認證規定如下:
    • 一、申請時間:修習本學程之學生必須檢附成績單,並填妥附表三之「淡江大學工學院智慧機器人學分學程認證申請表」,至電機系辦公室提出申請。
    • 二、學程審查:依第四條之規定,審查是否修畢最低應修習學分數且成績及格。
    • 三、申請學分學程前如已修習過學程指定之科目,亦可列入審查,通過者得予以抵免。
    • 四、經審查通過後,報請學校發給「淡江大學智慧機器人學分學程證明」。

 

  • 第六條  本學程包含之開課課程名稱以及學分數等若有調整,則依工學院及各承辦系所公布之課程表為準。

 

  • 第七條  本學程因故須終止實施時,將於終止一學年前提具終止說明書。經工學院院務會議及教務會議通過後,公告終止實施。

 

  • 第八條  本規則若有未盡事宜,悉依教育部及本校相關規定辦理。
課程類別   學分數 備註
基礎必修

課程

(至少6學分)

電機系電機組:機器人概論(大一上) 2學分 二選一
機械系:機器人學(大三下) 3學分
電機系:邏輯設計(大一上) 2學分 二選一
機械系:邏輯設計(大一下) 3學分
電機系電機組:機器人實驗(大二) 2學分 二選一
機械系:光電整合實驗(一)(二)(大三) 2學分
專業必修

課程

 (至少11學分)

院共同科:類神經網路概論(下) 2學分 必修
電機系電機組: 模糊理論(大四下) 2學分
電機系電機組:控制系統(大三上) 3學分 二選一
機械系:自動控制(大三上) 3學分
電機系電機組:微處理機概論(大二下) 3學分 二選一
機械系:微處理機(大二下) 3學分
專業選修

課程

(至少9學分)

 

 

電機系電通組:數位信號處理(大三上) 3學分 依淡江大學跨系所院學程設置規則第五條:學生修習學程科目學分,其中至少應有9學分不屬於學生主修系(組)、所之應修科目
電機系電資組:硬體描述語言(大三下) 2學分
電機系電通組:數位影像處理(大四上) 3學分
電機系電機組:電機控制(大四下) 2學分
電機系電機組:感測器原理及應用(大四上) 3學分
電機系進學班:FPGA系統與SOPC設計(大四上) 3學分
電機系進學班:機器視覺(大四下) 3學分
機械系:機電整合(大四上) 3學分
機械系:人因工程學(大二上) 3學分
機械系:機電產業營運實務(大四上) 3學分
機械系:智慧製造技術(大四下) 3學分
機械系:工業4.0特色技術(大四下) 3學分
機械系:機動學(大二下) 3學分
機械系:精密機械設計(大三) 3學分
機械系:機構設計(大三下) 3學分
機械系:動態系統分析(大三上) 3學分

最低修業學分數:26學分

基礎必修課程至少修習6學分

專業必修課程至少修習11學分

專業選修至少須修習9學分

學生修習本學程科目學分,其中至少應有9學分不屬於學生主修系(組)、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