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學年度第2學期畢業生領取學位證書注意事項

110學年度第2學期畢業生領取學位證書注意事項

一、時間、地點:
(一)畢業考後成績及格可畢業者,
※111年6月22日(三)上午8:30~12:00、下午1:30~4:30
淡水校園畢業生:教務處註冊組(行政大樓A212)
蘭陽校園畢業生:蘭陽校園聯合辦公室(CL312)
(二)修習非大四畢業班課程,俟成績及格可畢業者,
※111年7月19日(二)上午8:30~11:30、下午1:00~3:30
研究所:教務處註冊組(行政大樓A212)
大學部:學生活動中心
第1線:建築系、土木系、國企系、數學系
物理系、化學系、尖端材料學程
第2線:大傳系、中文系、企管系、會計系、外交系
第3線:化材系、資工系、電機系、財金系、全財管學程
第4線:資傳系、日文系、俄文系、德文系、風保系、產經系
第5線:統計系、資圖系、管科系、歷史系
第6線:航太系、經濟系、運管系、機械系
第7線:西語系、法文系、英文系
第8線:公行系、水環系、教科系、資管系
第9線:蘭陽校園學系
(三)參加暑修俟成績及格可畢業者,暑修上期於8月17日(三)起、暑修下期於9月19日(一)起至教務處註冊組(行政大樓A212)具領。

(四)逾前述領證時間後,請於本校上班時間至淡水校園行政大樓教務處註冊組領取。

(五)本校7月11日至14日全休;7、8月上班時間為週一至週四。 (六)因應防疫,進入室內空間請佩戴口罩。

二、 領取學位證書時應完成離校手續,畢業生可至「畢業生離校手續查詢平台」查詢是否完成離校手續,

查詢結果為「尚未完成」者,需列印畢業生離校程序單,並至相關單位完成離校手續並蓋章

(查詢結果為已完成者不需列印),開放查詢日期:111年5月23日起至111年10月30日止,

網址:http://sinfo.ais.tku.edu.tw/tkuGrd/(連結路徑:淡江大學首頁-學生-教務資訊-學籍-畢業生離校手續查詢平台)。

三、 應攜帶證件及資料:
(一)學生證(照片清晰可辨視、查驗後歸還學生)、私章、畢業生離校程序單(尚未完成離校手續者)。
(二)研究生需另繳交經圖書館核驗之論文正本1冊。
四、 委託他人代領者,代領人需攜帶身分證件及畢業生本人之學生證、私章、委託書。
五、 離校手續請詳教務處註冊組網頁之訊息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