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學年度全校「英文能力測驗(二)」公告

110學年度全校「英文能力測驗(二)」公告

說 明:
一、旨揭測驗將於5/9-5/14舉行,凡修習「英文(二)」課程者皆需參加,測驗成績將佔「英文(二)」學期成績15%。

二、本學期因疫情無法返臺就學的學生,無需參加此測驗,其15%成績由授課教師規劃與評打。
三、本學年「英文能力測驗(二)」變革與疫情期間應變措施:
(一)自本學年起,成績報表新增「缺考」註記。註記「缺考」者,其英語能力檢定畢業門檻必須至校外參加各式英語能力檢定(或報名本校多益校園考試),通過所屬學系規定之標準;未達標準者,始得修習替代課程「進修英文」。
(二)因疫情而不克返臺學生、申請全學期遠端學習之學生,恕無法參加本測驗(本測驗亦無提供線上測驗),其15%成績由授課老師自行規劃、評打,同時,其英語能力檢定畢業門檻必須至校外參加各式英語能力檢定(或報名本校多益校園考試),通過所屬學系規定之標準;未達標準者,始得修習替代課程「進修英文」。
(三)因疫情規定居家隔離、自主健康管理及自我健康監測而不得到校者,若無法參加本測驗,請依規定申請補考;若仍無法參加補考,則15%成績由授課老師自行規劃、評打。無法參加補考者,其英語能力檢定畢業門檻必須至校外參加各式英語能力檢定(或報名本校多益校園考試),通所屬學系規定之標準;未達標準者,始得修習替代課程「進修英文」。
五、應試學生必須全程佩戴口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