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認證
時間 | 會議名稱 | 工作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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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7/29 | 工程認證外部諮詢委員會 | 依EAC2016檢討修訂教育目標、核心能力修訂 |
2019/5/30 | 系務會議 | 依EAC2016檢討修訂教育目標、核心能力修訂 |
2018/12/17-18 | 中華工程教育學會認證委員會 | 107學年度實地訪評_週期性審查 |
2018/7/20 | 工程認證外部諮詢委員會 | 107學年度工程教育認證(EAC)自評報告初稿 |
2016/7/28 | 工程認證外部諮詢委員會 | 104學年度「工程及科技教育認證」之EAC規範期中實地訪評建議 |
2015/12/14 | 中華工程教育學會認證委員會 | 期中實地訪評 |
2015/7/14 | 工程認證外部諮詢委員會 | 104學年度「工程及科技教育認證」之EAC規範期中審查報告書 |
2014/11/17 | 工程認證推動委員會會議 | 104學年度期中訪評作業與時程 |
2014/7/28 | 工程認證外部諮詢委員會 | 102學年度起更改實驗課程課程改善回饋追蹤制度 |
2014/5/22 | 系務會議 | 依EAC2014檢討修訂本系教育目標及核心能力 |
2013/7/18 | 工程認證外部諮詢委員會 | 101學年度工程認證結果建議 |
2012/9/20 | 系務會議 | 依校基本素養檢討修訂本系大學部核心能力 |
2012/9/13 | 系課程委員會會議 | 依校基本素養檢討修訂本系大學部核心能力 |
2011/7/29 | 工程認證外部諮詢委員會 | 核心能力與教育目標文字修正、核心能力1.1及1.2達成指標 |
2011/1/21 | 工程認證推動委員會會議 | 核心能力與教育目標文字修正、核心能力達成指標 |
2010/7/28 | 工程認證外部諮詢委員會 | 課程教學意見調查表、教育目標及核心能力檢討修正 |
2010/7/21 | 工程認證推動委員會會議 | 課程教學意見調查表、教育目標及核心能力檢討修正 |
2009/7/22 | 工程認證外部諮詢委員會 | 97學年度課程評量問卷統計分析檢討與執行改進方案修訂 |
2009/6/18 | 系課程委員會 | 97學年度課程評量問卷統計分析檢討與執行改進方案修訂 |
2008/10/16 | 工程認證推動委員會 | 離校意見書函覆意見 |
2008/10/6 | 工程及科技教育認證實地訪評 | 大學部期中訪評及研究所實地訪評。 |
2008/06/12 | 系課程委員會 | 96學年度課程評量問卷統計分析檢討事宜 |
2008/07/03 | 工程認證推動委員會 | 大學部期中審查報告初稿。 |
2008/06/26 | 工程認證推動委員會 | 研究所自評報告初稿。 |
2008/05/05 | 翁慶昌主任、吳慧瑩助理 | 參加IEET「?2008年受認證單位研習會」說明會 |
2008/05/01 | 工程認證推動委員會 | 期中審查報告、研究所自評報告執掌分派。 |
2008/01/17 | 系務會議 | 公告教育目標、核心能力 |
2008/01/03 | 工程認證推動委員會 | 期中審查報告寫進度報告。 |
2007/12/25 | 工程認證外部諮詢委員會 | 教育目標、核心能力修訂 |
2007/12/20 | 工程認證推動委員會 | 教育目標、核心能力修訂 |
2007/12/13 | 系務會議 | 教育目標、核心能力修訂;課程問卷;教學大綱表訂定 |
2007/11/29 | 工程認證推動委員會 | 95學年度第1學期課程評量問卷統計分析檢討事宜;教育目標、核心能力修訂;課程問卷;教學大綱表訂定 |
2007/10/24 | 工程認證推動委員會 | 研究所教育目標草案、自評報告撰寫進度報告。 |
2007/10/08 | 翁慶昌主任、吳慧瑩助理 | 參加IEET「?2007年受認證單位研習會」說明會 |
2007/06/14 | 工程認證推動委員會 | 實驗室管理辦法草案 |
2007/05/31 | 系務會議 | 碩士班課程流程圖 |
2007/05/01 | 系課程委員會 | 研究所課程流程圖草案 |
2007/04/12 | 工程認證推動委員會 | 研究所課程流程圖草案、課程問卷事宜。 |
2007/03/15 | 工程認證推動委員會 | 95學年度第1學期課程評量問卷統計分析檢討事宜 |
2007/03/08 | 系務會議 | 研議申請97學年度研究所工程及科技教育認證。 |
2006/10/17 | 中華工程教育學會 | 認證委員會實地訪評 |
2006/10/16 | 中華工程教育學會 | 認證委員會實地訪評 |
2006/07/26 | 電機系 | 自我評鑑報告書送審 |
2006/05/18 | 系務會議 | 修訂教育目標及學生核心能力 |
2006/05/10 | 外部諮詢委員會 | 修訂本系教育目標及學生核心能力 |
2006/05/04 | 工程認證推動委員會 | 自評報告撰寫進度報告 |
2006/04/25 | 工程認證推動委員會 | 自評報告撰寫進度報告、設計問卷 |
2006/03/19 | 發展委員會 | 修訂本系教育目標及學生核心能力 |
2006/03/16 | 工程認證推動委員會 | 自評報告撰寫進度報告、訂定外部諮詢委員會設置辦法、成立外部諮詢委員會 |
2006/03/02 | 工程認證推動委員會 | 自評工作進度報告 |
2006/02/28 | 楊淳良老師、張淑暖助理 | 參加IEET「2005工程及科技教育認證」說明會 |
2005/12/29 | 系務會議 | 修訂本系教育目標 |
2005/12/29 | 系務會議 | 修訂本系教育目標 |
2005/12/23 | 工學院會議 | 邀請IEET魏哲和理事長演講工程及科技教育認證 |
2005/12/14 | 工程認證推動委員會 | 修訂本系教育目標 |
2005/11/24 | 系務會議 | 修訂教育目標 |
2005/10/22 | 淡江大學電機系未來展望與研究方向研討會 | 討論本系的未來與方向 |
2005/09/08 | 系務會議 | 遴選「電機系工程認證推動委員會」委員 |
中華工程教育學會 認證委員會
工程教育認證規範(EAC 2010)
中華民國93年04月15日 第一屆第二次認證委員會會議通過認證規範1~認證規範8
中華民國95年12月18日 第二屆第二次認證委員會會議通過認證規範1~認證規範9
中華民國97年12月19日 第三屆第四次認證委員會會議通過修訂
中華民國98年06月12日 第三屆第六次認證委員會會議通過修訂
認證規範適用於授予學士學位之學程;認證規範適用於授予碩士或博士學位之學程
認證規範1:教育目標
本規範評量學程之教育目標及其執行成效:
1.1 須具備公開且明確之教育目標,展現學程之功能與特色,且符合時代潮流與社會需求。
1.2 須說明教育目標與學校願景/教育目標之關聯性及形成之流程。
1.3 須說明課程設計如何達成教育目標。
1.4 須具備有效的評估方式,以確保教育目標之達成。
認證規範2:學生
本規範評量在學學生的教育與畢業生的品質與能力:
2.1 須訂有配合達成教育目標合理可行之規章。
2.2 須訂有鼓勵學生交流與學習的措施及辦法。
2.3 須確切說明如何能持續並有效執行學生之指導與評量。
2.4 須能要求學生在畢業前完成所有的要求。
認證規範3:教學成效及評量
本規範評量學程之教學成效及其自我評量、發展及改善的計畫:
3.1 學生在畢業時須具備下述核心能力:
3.1.1 運用數學、科學及工程知識的能力。
3.1.2 設計與執行實驗,以及分析與解釋數據的能力。
3.1.3 執行工程實務所需技術、技巧及使用工具之能力。
3.1.4 設計工程系統、元件或製程之能力。
3.1.5 計畫管理、有效溝通與團隊合作的能力。
3.1.6 發掘、分析及處理問題的能力。
3.1.7 認識時事議題,瞭解工程技術對環境、社會及全球的影響,並培養持續學習的習
慣與能力。
3.1.8 理解專業倫理及社會責任。
3.2 學程須提供自我評量過程及具體成果,以及持續改善的計畫和落實的成果。
認證規範4:課程之組成
本規範評量學程之課程規劃及組成:
4.1 學程課程設計與內容須與教育目標一致,且至少應包含數學及基礎科學、工程專業課程
及通識課程等三大要素,其中:
4.1.1 數學及基礎科學課程須佔最低畢業學分之四分之一以上。
4.1.2 工程專業課程須佔最低畢業學分之八分之三以上。
4.1.3 通識課程須與專業領域均衡,並與學程教育目標一致。
4.2 課程規劃與教學須考量產業需求,並能培養學生將所學應用在工程實務的能力。
認證規範5:教師
本規範評量學程教師下列各項的執行情形:
5.1 學程應有足夠的專任教師人數。
5.2 教師須參與學程目標的制定與執行。
5.3 教師的專長應能涵蓋其相關領域所需的專業知識。
5.4 教師與學生間的互動與輔導學生的成效。
5.5 教師與業界交流的執行成效。
5.6 教師專業持續成長的管道與鼓勵措施。
5.7 教師參與相關學術及專業組織以及其活動。
認證規範6:設備及空間
本規範評量學程教學相關軟硬體設備、設施及空間:
6.1 須能促成良性的師生互動。
6.2 須能營造一個有利於學生發展專業能力的環境。
6.3 須能提供學生使用相關專業設備與工具的學習環境。
6.4 須能提供足夠的資訊設備供師生進行與教育目標相符之教學活動。
6.5 須有合適之維護及管理制度。
認證規範7:行政支援與經費
本規範評量學校及學程行政支援與經費:
7.1 須提供足以確保學程品質及賡續發展之行政支援及經費,並具備有效的領導及管理制
度。
7.2 須提供足以支援教師專業成長之經費。
7.3 須提供足夠的行政支援與技術人力。
7.4 須提供足夠的經費支應教學、實驗及實習設備之取得、保養與運轉。
認證規範8:領域認證規範
本規範評量各學程領域之認證規範:
各學程的課程與師資須與其名稱所指之領域名實相符,若該學程屬整合性領域,則須分別滿足各相關領域的認證規範。
認證規範9:研究所認證之基本要求
研究所教育為學士教育之延伸,且以「專、精」為教育重點。本規範界定研究所教育認證之考量要點:
9.0 須具有適當的入學評量方式。
9.1 符合規範1教育目標之要求。
9.2 具備規範2學生之要求,但須強調研究生與指導教授間之互動。
9.3 具備規範3之要求,及具有:
9.3.1 特定領域之專業知識。
9.3.2 策劃及執行專題研究之能力。
9.3.3 撰寫專業論文之能力。
9.3.4 創新思考及獨立解決問題之能力。
9.3.5 與不同領域人員協調整合之能力。
9.3.6 良好的國際觀。
9.3.7 領導、管理及規劃之能力。
9.3.8 終身自我學習成長之能力。
9.4 須提供適當之課程規劃,以滿足專業領域發展之需求。
9.5 具備規範5教師之要求,且教師須重視學術或實務研究、發表相關研究成果並參與國內
外學術活動。
9.6 具備規範6設備及空間之要求,且須能滿足研究之需要。
9.7 具備規範7行政支援與經費之要求。
9.8 符合規範8領域認證規範之要求。
使命 – 培育兼具電機工程專業及人文素養之菁英
願景 – 提升學生就業競爭力、強化老師學術競爭力
電機工程學系教育目標
1、教育學生具備數學、科學及工程知識以解決電機之相關問題。
核心能力1.1:具有運用數學工具配合科學方法以解決電機工程問題之能力。
核心能力1.2:具有設計與執行電機實驗及分析與解釋數據之能力。
核心能力1.3:具有執行電機實務所需知識、技巧及使用現代工具之能力。
2、教育學生能具備獨立完成所指定任務及團隊精神之電機工程師。
核心能力2.1:具有設計電機工程系統、元件或製程之能力。
核心能力2.2:具有電機領域專案管理、溝通技巧、領域整合及團隊合作之能力。
核心能力2.3:具有發掘、分析、應用研究成果及因應電機工程複雜且整合性問題之能力。
3、教育學生具備洞悉電機產業趨勢變化,以因應現今多元化職場生涯之挑戰。
核心能力3.1:具有認識時事議題,瞭解工程技術對環境、社會及全球的影響及持續學習之認知。
核心能力3.2:具有理解及應用專業倫理,以及對社會責任及智慧財產權之正確認知,並尊重多元觀點。
電機工程學系研究所教育目標
1、教育學生具備電機/機器人工程專業知識以解決電機之相關問題 。
核心能力1.1:具有電機/機器人工程之專業知識。
核心能力1.2:具有策劃及執行電機/機器人專題研究之能力。
2、教育學生具備創新思考、能獨立完成所交付任務及具備團隊精神之高級電機/機器人工程師。
核心能力2.1:具有撰寫電機/機器人專業論文之能力。
核心能力2.2:具有創新思考及獨立解決電機/機器人相關問題之能力。
核心能力2.3:具有領導、管理、規劃及與不同領域人員協調整合之能力。
3、教育學生具備前瞻的國際觀以因應現今多元化職場生涯之挑戰。
核心能力3.1:具有前瞻的國際觀及終身自我學習成長之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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